为加强机关单位保密管理工作,严防失泄密事件发生,确保国家秘密安全,进一步增强职工保密法制观念和做好保密工作的政治责任感,根据机关党委安排,6月5日下午,档案馆在三楼会议室召开全体职工政治学习专题会,认真学习了修订后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》。
修订后的《保密法》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,对国家秘密的范围和密级、保密制度、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进行了详细的规定。在定密方面,规定了定密权限、定密责任人、解密审查、定密监督等内容,在保密措施方面,增加了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、保密要害部门管理、保密审查、涉密人员分类管理等规定,同时,适应信息时代的发展,国家秘密载体发展为纸质、声、光、电、磁等多种形式,为新时期更好地做好保密工作提供了坚实的依据。
馆长张会玲在学习会上强调,保密工作是党和国家的生命线,与档案工作息息相关,渗透到档案工作的方方面面,全馆人员要进一步提高保密的警惕性,不仅要确保档案实体信息的不失密、不泄密,还要确保网络环境中虚拟档案信息的安全,严防信息化时代泄密风险,打赢信息化条件下的保密战。